关于近期二手房毁约看法…… – 交易者社区

关于近期二手房毁约看法……

些天发了个买卖二手房毁约求助帖,然后被不少小草二杆子骂我没契约精神,也有不少大佬帮出招怎么顺利毁约。

后来我找了个从事中介多年的老朋友帮忙出招,另外还咨询了两个处理合同纠纷拿手律师,跟他们聊了很久。现在对这块的内幕也略知一二,目前来看中国二手房市场,签订的三方合同(买、卖、中介)基本上都不受法律保护,怎么说呢,就是说合同里面条款都是利好中介方,霸王条款一大堆,合同都是中介方拟定的,中介方搓成买卖两方交易。按照目前中国绝大部分的合同来说,比如总价200W房子,买家向卖家付定金10W签订合同,中介费两个点就是4W。第二天买家或者卖家一方不想买卖.

那好,如果按照合同来讲,需要赔付10万给对方,中介费2W,有的还有20%违约金就是40W。就是说如果一方不想后续交易,就要亏52W。有的人说既然你签订了合同就同意买卖,你不交易就是没契约精神,就是要赔偿别人损失。那好,那我想知道,既然合同里面写有毁约责任那就说明给交易者终止合同机会了不是么?另外合同里面这种天价违约金,你们认为合理?

卖方就是跑跑腿看看房,这种毁约也要赔偿几十万?这很合理?如果很多民间小合同都这样,那很多人都能靠合同发家致富了或者说很多人都被骗的倾家荡产了。这种二手房买卖毁约赔付事情,就是闹到法院上去法院根本就不认可,最终会进行协商调节。当然会存在有另外一种情况,交易毁约过程中如果房价大涨大跌导致守约方经济损失,这种情况法院会判负毁约方赔偿的。所以说来说去还是国家这块缺乏了一个有力的监管,如果你们遇到这种漫天要价赔偿的事情,并不需要很害怕,适当的补偿一点辛苦费对方就行,不用按合同来。可以多找几个律师问问,必要的时候强硬点,中介就怕强硬的还有懂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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