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一度包养诸子百家,诸子百家为何仍不给好脸色……
在中国历史叙事中,来自于文本的有关于秦始皇“焚书坑儒”的集体记忆是比较清晰的,西汉孔安国在《尚书》序言中说“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但是,如果将“焚书坑儒”与大一统之前秦国和帝国初创时期的各种政策做比较,便会发现这一事件发生得过于突兀。僻处关西一隅的秦国,在关东诸国眼中是“比于戎翟”。在列国争雄的战国时代,秦国对于各国士人采取了一种工具理性的容纳姿态,“自穆公至于始皇,皆能留心待贤,远求异士”。
与关东诸国相比,秦国的人才政策在表面上表现出更大的涵纳性,“然六国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国人,如齐之田忌、田婴、田文,韩之公仲、公叔,赵之奉阳、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为相。独秦不然。其始与之谋国以开霸业者,卫人公孙鞅也。其他若楼缓赵人,张仪、魏冉、范雎皆魏人,蔡泽燕人,吕不韦韩人,李斯楚人。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诸人之力也。”
或许正是这种工具主义的人才政策使得秦国能够形成相较于关东六国更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故而能“乘六世之烈而吞食六国,兼诸侯并有天下”。但是,关东六国统治者与士人之间的关系是先秦礼制下的“宾僚”关系,而入秦士人与秦国之间则是秦制王权之下的主奴关系。士人入秦的最大动机是个人之腾达,然而这种秦制主奴关系的确立却埋下了日后整个士人阶层的悲剧。
尽管在帝国一统的征途上出现了“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的疑虑,甚至一度打算“请一切逐客”。但最终在“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的现实焦虑之下,秦国最终还是“乃除逐客之令”。
当最后秦王政扫灭六国,建立庞大的秦制帝国之后。面对文化发达的东方诸国,帝国最初表现出的态度却是优容、礼遇, 其背后的动机依然是工具主义的。秦帝国初期的文化怀柔政策主要表现在博士官的设置上,秦朝的博士“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
据王国维先生考证,秦朝博士大概七十人,“其中盖不尽经术之士······殆诸子诗赋术数方伎皆立博士,非徒六艺而已。”诸子百家、各学术流派,都广泛吸纳进入博士官体系,这并不意味着秦帝国执行的是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国策。秦帝国博士官的设置,是帝国统治者试图将原本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纳入帝国组织体系,变春秋战国的私家养士为帝国养士,将独立存在的士人阶层纳入帝国官僚体系,进而消弭其体制外的特征。
秦始皇在位十多年,很重要一事项是巡游四方,尤其是向东巡游。在帝国建立后的五次巡游中,有四次是在东南方之濒海地区。《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峰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安,立石,封,祠祀”;“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作琅邪台,立石刻,颂秦德,明得意。”在舟车极其不便的古代,这么频繁的出巡,政治目的十分明显。除了向征服地区宣示帝国权力之外,始皇帝的巡游还有一种对于东方文化的一种怀柔,甚至也是秦帝国文治政策的一种尝试。
在帝国一统之初,包括儒生在内的士人阶层对于这个“自上古以来未尝有”的大一统尚不是完全抵触的。先秦诸子虽然在很多问题上都有歧见,但是整体而言却又都呈现不同程度的国家主义倾向,大一统的政治环境似乎为他们实现政治理想提供了土壤。
起初的帝国与士人之间的双向认同,最终还是被国家权力的极致扩张而打破,帝国无法继续包容并不契合的士人阶层及意识形态。任何与帝国官方不同的思想主张都会被权力碾压,被官方道德审判为“异端邪说”。
从本质上讲,秦人的文化传统与东方诸国,尤其是齐鲁等地的文化理念是对立的。《商君书·去强》言:“国好力,日以难攻;国好言,日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秦人崇尚“好力”,而不是东方诸国处士横议的那种“好言”。
体现秦帝国政治文化精髓的《韩非子》中有一段对于非法家意识形态的激烈批判:
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
在韩非子看来,“孔、墨”、“曾、史”都是无用之学,不能使国家获得利益,这正契合秦国工具主义的政治价值观。秦国极端的实用主义政治价值观,“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的核心立场就决定着帝国初创时期那种对东方诸国士人的优容礼遇只是实用主义的。
被帝国政治体系吸纳的士人并未能适应大一统时代的言论一统,仍然保持着战国时代众声喧哗的自由习惯。譬如在始皇二十八年的泰山封禅事件,这一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峰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
秦始皇与鲁国诸儒生商议泰山封禅事宜,这表明了秦帝国对于儒生以及儒生所承载的礼乐文化的重视。但是鲁地儒生对封禅之事却未能又一致意见,而且程序繁琐,“议各乖异”。所以,秦始皇“以其难施用,由此绌儒生”,鲁国儒生“不得专用于封事之礼”。
鲁国儒生被排除在秦帝国泰山封禅大典之外,是因为他们所代表的儒家礼乐文明与崇尚极端实用主义的秦国政治文化是冲突的,在秦人看来他们是“无用之学”的代表。“诸儒生既绌,不得用于封事之礼,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鲁国儒生不能参与封禅大事,却以公共言论讥讽始皇帝,这似乎又是东方诸国言论环境相对宽松的历史影响。
旧时代的儒生尚不适用大一统时代的言论管制,封禅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宗教祭祀活动,更是国家政权合法性的政治昭告。儒生这一继分封“异说”之后的“封禅”之讥,无疑是直接挑战了帝国的政治威权。用一句俗语来说,战国时代的士人有逼逼的权利,但这在大一统的秦帝国则是罪过。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建言秦始皇:“臣闻之,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支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民久者,非所闻也。”
淳于越建议秦始皇恢复古时分封制,自然与帝国政策不符,丞相李斯“谬其说,绌其辞”,并建言焚书:
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
秦制帝国建立的是一个“别白黑而定一尊”新的时代,与“诸侯并作”的春秋战国旧时代有着本质区别,以往“战国横议”、私学繁荣的景象一去不返,焚书这种儒生“千古一劫”就是定数,“以吏为师”就是要垄断教育渠道,杜绝非官方意识形态传播的可能性。日后,秦始皇对于焚书一事有过“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的说法,“不中用”一词似乎就这么来的,对于意识形态和政治专制没有价值,自然就是秦皇口中的“不中用者”。
“焚书”后一年的“坑儒”是秦帝国,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另一件重大事件。“焚书”的原因在于制度与文化冲突,而“坑儒”则直接起于帝国体制内的方士和儒生对始皇本人的非议。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被收编进入帝国博士官系统的方士卢生、侯生受命为始皇海外寻仙失败后,私下非议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
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
卢生、侯生的话虽然有非议的色彩,但是却一针见血地说明了秦帝国君主专制的本质和君臣主奴关系的内里,“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所以,才有了“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的坑儒事件。
当然,经历焚书坑儒劫难之后,诗书、儒生也并未在秦朝绝迹,否则的话也就不会有汉初儒学的恢复了。但是,“焚书坑儒”的真正意义在于昭示着帝国之初的文化怀柔政策已经终结,秦帝国试图将东方诸国的文化及士人纳入权力体系,但并不准备包容战国时代的言论自由和文化多元化传统,始皇帝和帝国需要的是“别白黑而定一尊”的舆论场,众声喧哗、处士横议的战国旧态当然不会被容忍,即便博士官设了七十个,也只是需要这些旧时代过来的士人们学会在权力体制之下努力假装继续争鸣。既然无法调适,那么“焚书坑儒”自是无法逃脱的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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