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半,那个猝死在下班路上的23岁女孩道尽了成年世界的残酷真相……
01
凌晨一点半,又一个年轻人,因为过度劳累,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2020年的12月29日晚上,某互联网公司一名23岁的女员工,倒在了下班回家的路上。
女孩在公司内部的花名叫“润肺”,是家里的独生女,长得漂亮,性格也很活泼。
她刚毕业不久,正和男朋友筹备婚礼,准备迈入婚姻的殿堂,开启另一段新的人生。
可是,这一倒,她再也没能站起来。
据内部员工爆料,润肺所在的公司,从去年就开启了“硬核奋斗模式”。
员工被要求每个月的工作时长不能低于380个小时,连续工作13天才能休息1天。
380个小时是什么概念?
按照每个月上班28天来算,每天的工作时长高达14小时。
再扣除吃喝拉撒和交通出行时间,每天满打满算能睡6个小时就不错了。
这样的工作强度,已经不是一句“狼性”能够形容的了。
曾经有人预测:在这样高压的工作环境下,迟早要出事。
一语成戳。
悲剧发生后,“过劳死”这个血淋淋的问题再一次被抛到大众眼前。
我国每年猝死的人数高达55万,相当于每一分钟就有1人倒下,猝死人数居世界第一。
中国睡眠医学协会曾发布过一则调查:90%的猝死都与熬夜有关。
而在这些熬夜的人里,有30%是为了工作在拼命。
方案没写完、PPT没做完、KPI没达到……
大家熬夜加班,以牺牲健康的方式来完成工作。
996和007变得越来越普遍。
而这样做的代价,就是越来越多的人,与死神擦肩而过。
年轻生命的消逝,本是一件让人惋惜的事情,也值得我们重新反思和抵制这种非人性的“高强度加班”制度:
所有鼓吹以牺牲健康换取成功的工作方式,都是饮鸩止渴,都是隐性谋杀,都该受到强烈谴责。
然而没过多久,评论区里的留言,却开始朝着一个诡异的方向驶去:
“多劳多得,她想要赚那么多钱,就得付出那么多代价。”
“为了拿高工资死皮赖脸在那做,死了活该。”
他们觉得润肺会猝死,是因为想赚更多钱,“拿命换钱”也是自愿的。
他们默认了超时长加班的合理性,认为这只是个人的选择。
甚至有不少人在评论区里感谢老板的“不杀之恩”:
“我们老板从来都不会强制我们加班,他对我们真的太好了!”
几乎没有人认为,不加班才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所有人都在为自己不必成为“过劳死”中的一员而欢呼雀跃。
这一幕真的很让人费解。
让我想起了自媒体作者@桌子 说过的一句话:
当人们开始自我“阉割”,把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当成是资本的恩赐,就已经沦为了资本的奴隶。
02
玩命加班的人,真的想要加班吗?
我看未必。
每天定好闹钟早早醒来,挤公交挤地铁,到了公司匆匆咬两口面包就开始投入工作。
中午赶着十分钟吃完,还没来得及休息一会,就又像陀螺一样转了起来,直到深夜。
24小时待机,凌晨还在回复工作。
所有的焦虑、着急忙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没有选择。
微博上曾有一幅名为《人生》的动图,获得了上万点赞。
人生就像一座高山,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无可选择地成为了一名攀登者。
读书、工作、结婚、生子、赡养父母……每向上攀爬一步,身上的担子就更重一分。
而在这条陡峭山道上费力挣扎的,大多是实力平平的普通人。
为了不被淘汰,为了让日子继续过下去,我们不得不被迫加班,拼命赚钱。
曾有一个很火的段子是这样说的:
“不要大声责骂年轻人,因为他们会立刻辞职;
但你可以往死里骂那些中年人,尤其是有房有车有娃的那些。”
字里行间满是调侃的味道,也透露出了成年世界最大的悲哀:
每个人都有着不为外人道的压力和无奈,我们不能辞职,也不敢辞职。
企业老板们正是看准了我们的这个痛处,才敢明目张胆地将996摆上台面,进行肆无忌惮地剥削和压榨:
“不加班?可以。
给你的工作就是这么多,干不完就卷铺盖走人。有的是人想做你这份工作。”
选择权从来都不在我们手上。
于是,“拿命换钱”看似是自愿的,看似是个人的选择;
可实际上,这个所谓的“选择”,是别人算计好了才交到你手中的,当你拿到它的时候,已经无路可走,只有被迫接受。
这个“自由”的选择,恰恰是最不自由的枷锁。
03
更可怕的是,不止是你的老板在“剥夺”你的选择权;
你周围的同事,也在无形之中压缩你的生存空间。
企业里似乎很爱讲“多劳多得”,既能起到激励作用,又有一定的选择,不失为一种人性化。
可蔡蔡认为,“多劳多得”这个词本身就是一种陷阱。
自媒体作者@叶橙子 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在一个行业里,多劳多得有意义的前提是:
工作制度既有一个合理的上限,也有一个合理的下限。
然后允许员工们在这个合理的范围内,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强度和报酬。
这样,才能规避无底线的个人消耗。”
然而,很多老板只会告诉你下限在哪里,却从来不会给出上限,因为他们巴不得你多干一点活。
失去了这个上限后,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大家会开始以消耗自己为代价,去获取工作上的认可。
进而产生“内卷”现象。
我举个例子。
在一个公司中,大家每天工作8小时,所有人的工作时长都是一样的。
这时有个人跳出来说:“只要老板能够赏识我,给我升职加薪的机会,我愿意工作12个小时。”
老板当然愿意赏识这种白干不赚的。
接着,其他人看到后,为了不落后于他人,纷纷效仿,开始加班。
结果大家都开始了每天12小时的工作量,再次回到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此时,“每天工作12小时”失去了优势,如果你还想继续领先其他人,就必须工作15个小时、18个小时、20个小时……
对于其他人而言,如果不想被淘汰,就得紧跟住同事的步伐,咬紧牙关一步步走向996,再一步步变成007。
没有人敢从这场竞争中停下来。
别人都能工作20小时,自己一旦停下来,退回了8小时工作制,剩下的只有淘汰。
大家以自降福利的方式去争高低,形成恶性竞争,最终工资没涨,加班时长涨了。
工作强度的标准,也被提到了一个不正常的高度。
“多劳多得”不再是一种鼓励,而是哄人的幌子。
身处996环境中的每一个人,不会再有“奋斗自由”。
04
外有老板们的剥削,内有同事之间的竞争,久而久之,就会产生一种新的规则:
加班是正常情况,按时下班反而有罪。
就在前几天,上海一名小伙子小江因为把公司告上法庭,而引起了广泛关注。
小江是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到一家快递公司上班。
当同事们都在996时,小江却是公司里唯一准时上下班的人。
很快,他被领导约谈了。
领导委婉地劝诫他,年轻人应该多奋斗。
说直白了,就是暗示他应该留下来加班。
小江不听,仍然到点就走人。几天后,他收到了辞退通知书,辞退理由是:未达试用期要求。
小江觉得,自己任职期间,公司并没有对自己提出任何的考核标准,自己在工作上也从没有出现过什么错误,因为不愿意加班,就得被辞退吗?
一怒之下,小江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几天后,法院判决小江胜诉,公司无法证明小江未达到试用期要求,属于非法辞退,需要向小江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类似这样的例子多不胜数,知乎上就曾有网友吐槽过自己的亲身经历:
“每天下班都像做贼一样。
即使工作已经完成了,但是同事们不走,我就不敢走,非得在那杵到九点才敢回家。
评判工作积极性的唯一标准,就是比谁下班的晚。
真的很无语。”
当“加班”和“正常上班”划上了等号,大家到底是自愿投入,还是被迫投入,已经无法分清了。
个人意愿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只能依附于那些“成功学”,不停告诉自己:
“只要努力奋斗,我就能过上好日子,就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事实却是,在被加倍地剥削过后,好日子不一定能等来,可是身体健康的红灯却会提前亮起来。
近些年来,因为加班猝死的新闻越来越多:
2017年9月,江苏一中年男子加班4个多小时,回家后感觉身体不适,抢救无效而死亡。
2018年10月,一位36岁的爸爸在连续工作了22个月后,猝死在了开会的路上。
……
熬夜、不规律饮食、压力过大……超时长加班带来的恶果正在一点点侵蚀我们的身体,这是一场拿命换钱的无奈搏斗。
当加班现象变得越来越正常,就不会再有人对它提出质疑和反对。
也不会再有人知道,超时长的加班,其实是违法的,更不要说无偿加班。
被剥削的一切,在成功学的激励和竞争的压迫下,变得合理了起来
05
马云说:“996是福报。”
任正非说:“年纪轻轻不努力,光想躺在床上数钱,是不可能的。”
听上去是在鼓励大家奋斗,实际只是模糊了剥削的本质。
财富是靠打工人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压榨出来的。
我们努力拼搏,是为了让生活越过越好,而不是被消耗到仅剩空壳,再被无情抛弃,到头来生活仍旧一团糟。
前进的过程,如果是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以掏空自己、抹杀希望为代价,那么这样的奋斗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任何尊严。
拒绝成为“奋斗”的囚徒,拿回我们应得的自由和人生,才有可能真正获得理想中的生活。
我知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目前无法改变现况,只能寄希望于法治的完善,希望法律可以压制住无法拒绝的“自愿加班”。
但是我相信,只要发声永不停止,这种“拿命换钱”的畸形现象,一定会有被解决的一天。
就像法学教授熊浩说过的那样:
微光会吸引微光,微光会照亮微光。我们相互找到,然后一起发光。
在相聚发光之前,我也希望大家能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
赚钱固然重要,可健康才是一切财富的根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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