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民众宁愿冒着杀头的风险也要宰食耕牛?……
战国时代牛耕开始逐渐推广到全国之后,牛就成为重要的生产工具。为了促进生产,很多朝代都以法律的形式,禁止宰杀耕牛。
例如《汉书·龚遂传》记载:“禁私杀牛马,牛用耕田,有宰食者,杀无赦”。《淮南子·说山训》载:“杀牛,必亡之数。”高诱注曰:“牛者,所以植谷者,民之命,是以王法禁杀牛,民犯禁杀之者诛,故曰必亡之数。”
可见按古代法律,私自屠杀牛已经是杀头的重罪,之后唐、宋、明、清几代虽然对私自杀牛罪的量刑有所降低,但私自屠牛始终是犯法的。直到清末新政时,中国才废除了这项罪名。
|为了体现自己重视农业,历朝历代都颁布了严酷的法令禁止宰杀耕牛
如此看来,按政府法令,秦汉之后,中国古代不应存在牛肉菜肴,因此很多人在解读《水浒传》时,将梁山好汉动不动吃几斤牛肉的行为,视为叛逆精神的体现,认为这是作者有意设置的情节。
但现实却并没有这样复杂,官府虽然制定了极为严酷的法令,但中国百姓并不会因为这种“不讲道理”的法令,而放下自己手中的“筷子”。
汉代的《西京杂记》中记载,汉高祖刘邦在还是亭长的时候,曾经负责押送刑徒去关中,刑徒兵们给他准备了酒、牛肝、鹿肚,一行人吃饱喝足之后才上路。
无独有偶,《朝野佥载》记载唐代武则天时期,有位叫严升期的御史,喜欢吃牛肉,因此在地方巡查时,当地官员总会用牛肉来招待他,加上他颇为贪财,因此被江南百姓称为“金牛御史”。
如果说这两个案例,尚属于官员仗着权势知法犯法的话,接下来的案例就是民间百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了。
根据《宋会要》记载,宋真宗时期,宦官出差洛阳,返回开封途中发现沿途有大量贩卖牛肉的店铺,于是向皇帝汇报。
皇帝闻讯后大怒,命令全国官员对私自杀牛的人严加惩处,但浙江地区的官员很快汇报说当地吃牛肉的风气太过兴盛,牵扯人员太多,监狱都人满为患了,希望皇帝网开一面,法不责众。
宋真宗最终也只能无奈的下诏,说江浙百姓素来有吃牛肉的习惯,杀牛的人虽然有罪,但买牛肉的百姓不应问罪,这场皇帝亲自下令开展的禁吃牛肉的整风运动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由此可见,皇帝亲自挂帅的整风运动尚且如此,禁止屠牛的法令能得到多大程度的执行也就可想而知了。
事实上,在宋代的各种史料中,不乏违规杀牛达上千头的专业屠户。而且这类“违法”的勾当不但存在于政府难以管控的乡村,就连城市中也同样存在。
南宋官员胡颖在去地方上任时,就发现不仅在乡村存在大量牛肉店,就连在城市中这种违法的店铺都比比皆是,气的胡颖感叹“小人之无忌惮,一至于此。”翻译过来就是这些老百姓胆大包天,藐视国法,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卤牛肉因为保存时间长,是乡间小店最常见的牛肉菜肴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官员都对民间违法乱纪的行为无动于衷,根据《唐语林》的记载,唐朝画家韩滉在浙浙西任职期间,不但处死了对于私自屠杀耕牛的屠夫,还曝尸数日,希望能震慑后来人。
不过从前文提到的宋代浙江百姓对牛肉的喜爱来看,大画家的“雷霆手段”并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
|韩滉曾创作《五牛图》,其对牛的感情可见一斑
还有一些官员选择另辟蹊径,认为牛肉每斤能卖100文钱,杀一头牛可得牛肉200到300斤,整头牛肉可卖2、3万文,而一头活牛才值5000到7000文钱。利润过高,才是牛肉贸易屡禁不止的原因,因此应该规定牛肉价格每斤不得超过20文,这样无利可图之后,民间自然不会再买卖牛肉。
可这些官员显然没有想过,既然老百姓从未遵守过不得私自杀牛的禁令,又怎么会遵守牛肉不得超过20文的禁令呢?
在这种“全民犯法”的情况下,大部分官员对于民间宰杀牛肉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例如山东莱州的官府,就公然无视朝廷法度,在境内开设了牛肉税,只要老百姓肯交钱,就允许百姓杀牛。
这种荒唐的做法,在持续了70多年后,才被一位较真的新长官叫停,但类似的牛肉税,在当时恐怕绝非个例。
甚至就连朝廷的基层工作人员,都枉顾朝廷法令。宋朝军队的士兵经常私自宰杀耕牛开荤,绍兴年间甚至出现过士兵杀牛过程中出现失误,牛受伤后挣脱绳索逃逸,伤及附近民众的恶性事件,被当时人称为“牛祸”。
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大词人辛弃疾为何敢无视朝廷禁止杀牛的法令,公然写下“八百里分麾下炙”的诗句,想要用牛肉来犒赏将士,因为食用牛肉本来就是军队私下默许的行为。
|《世说新语.汰侈》记载:晋王恺有良牛,名“八百里驳”,后世诗词多以“八百里”指牛,辛弃疾所说的“八百里分麾下炙”其实就是想用牛肉犒劳将士
此外虽然按法律规定,牛在正常死亡后,牛主人只需向官府报备,登记在册后,便可售卖牛肉。
但这类规定恐怕也没有得到过良好执行。
南宋书籍《夷坚志》中,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农户刚生了20多天的小牛死了,肉贩上门收购,农户开价2000钱。
肉贩说:“如果将小牛连皮带骨都卖了,确实值2000钱,但要走正常流程,你必须到衙门去登记牛的死因,还需要找邻居和里正来作证,这往来肯定要给点好处的。如果这事情交给我,就不用那么麻烦了,不用去衙门就可以卖掉。不过我只有800文,你卖不卖?”
最终怕招惹官司的农户同意了肉贩的要求,以800文的价格贱卖了小牛。可见当时很多人由于畏惧官府手续繁琐、吃拿卡要,宁愿低价贱卖死牛,也不愿走法律程序。
|古代腐败的官场风气和衙门拖沓的办事效率,令大部分古代百姓都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到了明、清两代,民间食用牛肉的情况也没有明显的减少。
这一点从当时的小说话本中就可以窥见痕迹,除去描写“草寇强盗”的《水浒传》,在《三言二拍》等描写小市民生活的小说中,牛肉依然是出镜率较高的食物,那些面对牛肉大快朵颐的食客,大半都是良民。
甚至在《水浒传》中,大部分时候也是店小二主动推销店内有牛肉,并非梁山好汉主动点牛肉。
在这种“人人违法”,“法不责众”的风气下,吃牛肉自然也说不上是什么表达“叛逆精神”的行为。
|在明清小说中,吃牛肉并非梁山好汉的专利,很多市斤良民也会吃牛肉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红楼梦》这种描写上层社会生活的小说中,就几乎看不到牛肉的身影了。
联系清末很多较大的宗族,都有禁止子孙后代杀牛的祖训,这也从侧面说明牛肉禁令更多的是影响了那些家大业大的富贵人家,平头百姓则很少遵循这类法规,这也使得秦汉之后,牛肉从专供天子、诸侯享有的顶级祭品,变为带有一股市斤气息的民间美食。而禁止屠牛令的失败,也揭示了古代统治集团的自以为是。
最后,农户的牛说白了终究是农户自己的私有财产,对于打理自己的私有财产,根本用不着官方干预,老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如果用牛耕田带来的利益能超过宰牛卖肉,用不着官方禁止,老百姓自会保护耕牛;否则的话养牛者有利可图,屠户有钱可赚,食客们有肉可吃,大家当然不会搭理瞎操心的朝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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