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竟然租妻给别人做老婆?…… – 交易者社区

古人竟然租妻给别人做老婆?……

2021年春节前,你——一只正在被逼婚的单身狗,女朋友是租的吗?
哈哈哈。。。开玩笑的啦,希望你们能火速遇到真爱的,加油~

说到租女友这件事上,我们的古人玩得更溜,他们兴租老婆的。男人为了给自己生个孩子,租入别人的老婆做临时夫妻。

这种婚姻体制就叫典妻,从汉代就开始有记载,直到1949年《婚姻法》出台才被禁止。

典妻,就是丈夫将自己的妻子以某种契约形式短期租典给别人,说白了就是丈夫将妻子出租给他人为妻并从中获得报酬,讲道理这跟拉皮条没什么区别。

就像出租房子一样,典妻要有个交接仪式的。典租自己老婆的男人为出典方,租入别人老婆的男人为承典方,双方需托媒婆做媒证并订下契约。

契约中一般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条件。典期一般为3至5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承典人会要求典妻首先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在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等等,总之在出典期间,女人完全归承典方所有,所生的孩子也是。

典妻这种事情,一个为了钱,一个为了传宗接代。

有钱人自己的妻妾一直无子,为了传宗接代就会找穷人典妻,清朝时候也俗称“租肚皮”。
这就是借腹生子的前身,不同的是,现代代孕找的孕母是年轻未婚女子,而古代典妻的男人一般会租用已生育的人妻,充分保证了典妻生子的可能性。而穷人出于生计问题,典租自己有生育能力的妻子来填补家用。

有的实在家贫连老婆都娶不起的人,也会靠出点薄资或者承担出典方家务劳动的方式,来短期典租别人老婆,一则满足自己生理需要,二则也是希望在典租期间能给自己造一个二世出来。

更甚者有些寡妇或者丈夫常年未归的女人没什么生存技能,也会典租自己来为了维持自己和孩子的生计。

这么没有人权,被物化沦为生殖工具,有没有人问过这些女人的意见?没有。

在现代人看来,典妻是一种恶俗,但是在古人眼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是跟纳妾一样的俗规罢了。男人典租自己的妻子,女人娘家都不会过问,还跟承典方相互往来,并不避讳。

而且封建社会的女子一旦结婚,就成为男性家族的私属物,妇女没有政治地位也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附于丈夫,受其支配。

再者典妻一般都是发生在贫困家庭,丈夫都不能自活,女人变成赚钱工具也没有办法说不,连古人最重视的贞节牌坊都得先靠边站。

丈夫甚至有将童养媳出身的妻子典给妓院,妓院会根据女子的容色、年龄支付典金,等到字据上典妻的营业年限到期,女人才可以归家。

虽说典妻之风盛行,但如果女子私自通奸,还是会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被丈夫卖给其他男人就可以,自己跟别的男人一起就是荡妇,这就是父权社会时期女人的地位。

明清盛行之时虽然当局有禁令,但是量刑宽松,几乎是默认了典妻的存在,也使得这种变相的通奸卖淫合法化。典妻的恶俗能完全消亡,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不过听说我们的邻国印度到现在还有“租妻”计划,甚至成为了一种游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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