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银行收费 我们双向选择
面对银行收费 我们双向选择
银行收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建行将开始全面展开对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的消息,再一次抬高了 银行的门槛,面对银行收费,我们是该从容面对,还是该悄悄走开?
2002年,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因收取某位客户的5元钱的“现金清点费”而引发争议。2003年4月,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率先对跨行ATM取款收取2元手续费。2003年10月1日,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随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成为首家对相关银行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全面调整的银行。2003年12月,深圳工行对外宣布对牡丹灵通借记卡的客户收取每年10元的服务费。2004年3月18日起,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的各大营业厅及储蓄网点纷纷挂起收费公告,农行将对金穗储蓄卡(医保卡除外)全面收取10元的年费。此外,对开卡和挂失,将不再实行免费服务,而是分别收取5元的工本费和10元的手续费。2004年8月1日,建设银行表示该行将从当天开始对每张新办储蓄卡收取10元的年费。2005年7月1日起,招行拟对在该行所存金融资产日均余额低于1万元的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每月1元,账户存款所享受的利息维持不变。2005年7月1日起,建行四川分行将对日均存款余额低于300元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按照0.01%的年利率计息,大大低于普通的活期账户年利率,同时在每年7月1日对同一账户收取一次账户管理费,每次10元。2005年7月1日起,一些银行开始收取“零钞清点费”。2005年9月21日起,全国建行系统(除西藏外)实行小额活期账户收费。有关降低利率和收费的公告,将于8月1日起在该行各个营业网点张贴。2005年10月1日起,中国银行将对人民币长城电子借记卡实行年费制,每卡每年10元年费。与其他银行收费方式有所不同的是,中行对余额不足10元无法扣除年费的借记卡并不会冻结,市民用卡不受影响。
近日,当众多市民从媒体上获知建行向小额账户收费的信息后,纷纷涌向各网点销户,其中老年人居多。此次的收费举措市民显然接受不了。许多市民表示“对小额存款进行收费,为什么不对等?建行发放小额贷款,能不能不再收取利息?”“这等于劫贫济富,银行那么多,存钱还要掏腰包,没人会乐意。”还有许多人表示会将钱转存到其他银行。尽管银行已阐述各种理由,但面对即将实施的这项银行“新政”,不用说,绝大多数中小储户显然还难以适应。他们认为这不仅对老客户不公平,还带来很多麻烦,而银行单方面宣布收费是对消费权益的一种损害。
从2003年6月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短短两年的,银行的收费项目已经暴增了二十余项。从银行卡收取年费、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到零钞清点费,还有引发公众大讨论的提前还贷违约金等等,面对如此繁多的收费名目,老百姓已经有些吃不消了。
究竟这些收费合不合理,即便是专家们看来,也是各有说法。有人认为:“国家赋予银行垄断的地位,在确定存贷款利率时,已经考虑了双方利益的平衡,银行贷款的利率大大高于储户存款的利率。通过储户存款,银行在获得这些资本后可通过金融获利,因此,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已通过利率差得到补偿。像零钞清点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等这些收费是不太合理的。”
而另一方又持有不同的观点:“像银行卡收年费、小额账户收管理费,这些收费行为都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来操作的,是客观必然的商业化行为,银行必然要通过收取一定费用把成本分摊出去,这是银行商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想多享受服务就得付费。不过,银行在收费的同时也须提供相应的物有所值的服务,银行在降低成本,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必须在完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使收费与其提供的服务质量相吻合。银行不能收了费,而服务质量却照旧。”
众说纷纭,建行方面希望通过对小额账户收费,唤醒大量的“睡眠账户”,促使客户主动到银行将不用的账户进行归并,从而节约银行系统资源。银行内部人员这样表示:“中国银行业有不少储蓄存折和储蓄卡处于“睡眠”状态,余额很少。这是个很大的浪费,甚至是危险的浪费。之所以说浪费,是因为银行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管理这些睡眠账户。之所以说危险,是因为这些存折和储蓄卡的主人可能早就记不清有这些存折或者账户,但一些不法分子正好利用其作为行骗乃至敲诈勒索的账户。因此,对银行、对我们储蓄者而言,尽量减少睡眠账户是更节约、更安全的选择。”
银行方面认为,这次建行对小额储蓄账户免收管理费的门槛并不高。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大城市人均储蓄2万元,一般城市人均储蓄1.5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储蓄0.8万元。北京作为首都,人均储蓄水平更高,因此对绝大多数储蓄者来说,账户余额远远超出500元。对于少量被遗忘的小额储蓄账户,储蓄者也可以把在各家银行的多个账户进行合并,将多余的账户销户,就能达到免收管理费的余额标准。
万事开头难。迈过了第一步,建行将开始全面展开对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顺势而行。那么之后呢?建行这么做了,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呢?当然,选择是双方面的,银行和客户都能够选择,这也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大成果。特别是对于客户来说,运用这种选择权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改进金融服务内容将特别有意义,因为最终无论哪一家银行,无论怎样改革,客户都是其自始至终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