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的命门
最近韩寒、郭敬明等署名的50名作家声讨百度,“认为百度沦为一个窃贼公司,其建立的百度文库,建立为一个贼赃市场”。
对此,百度很雍容大度地回复:“对于50作家的声讨,百度向本报记者如此回应:百度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文库诞生之日起就郑重承诺,如果作家及版权方发现文库用户在上传内容时有侵权问题,只要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让韩寒牵手郭敬明本身就表明,这是江湖上的一件大事。但是,大事在庞然大物百度面前,也会山外有山。拿古龙的话来说,是因为他们碰到的是:百度!“XX是个最XX的人,但说出”小李飞刀“这四个字时,甚至连他脸上都不禁露出景仰敬重之色”(古龙《大人物》)。在不少人眼中,把“小李飞刀”换成“百度”,把“景仰敬重”换成“鄙夷不屑”即可。
百度是一个严密庞大的组织,他的老板李是福布斯中国首富。李是一个很低调的人,只有官府出手邀请才会露面。在咬走西域神兽谷歌一役时,据传百度立功了,从此成了江湖上唯一搜索大门派,李也成就了兵器谱第一。
韩寒、郭敬明等也算名人,没有上官府打官司,反而在江湖上发一个檄文,确实有点无政府主义。后来网络上传出起诉百度的难处,其一就是法院不受理。其实,百度以前的MP3搜索也是经常被告,但是,输少赢多。其用的是避风港理论。所谓避风港就是,百度开一市场(产品),法律义务只是“如果权利人告诉它哪家在买盗版,它有义务清除,如果你没告诉,它不承担责任”。就是,百度回复中提到的郑重承诺,你累个半死,我动动手指,且不带走任何法律责任,这个买卖,非常合算。
这个理论,也是来自发达国家。后来,发达国家的法律发展了,当市场上大家都知道这个市场是假货市场,管理者装作鸵鸟而不知道,这是不行的。所谓红旗理论,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红旗原则’最早规定在1998年美国版权法修正案中,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也借鉴了这个原则。该条例中规定,网络服务商必须‘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盗版的存在,才能获得‘避风港原则’的庇护。按照这种理论:即使网站上的一些内容不是由运营商自己上传的,但只要这些内容像红旗一样显而易见地属于盗版,那么运营商就应当主动予以删除,而不能因为没有收到版权人的通知而拒绝承担责任。”当网站内容大部分都是盗版、删除都来不及时,只能是关张了事。如美国以前最大的MP3交换网站NAPSTER,被迫关闭。用BT分享作品的海盗湾创始人坐牢。事实上,装疯卖傻的他们,无避风港可用。
百度文库里面有多少正版,用脚趾头扫描一下就知道,百度何尝不知道。只不过,百度说,我有避风港。这种注意义务转移给谁,是红旗原则和避风港原则的区别。实际上,如果一个市场以盗版著称,如不关闭,解决的办法是,抬高进入门槛,对进入市场的货物进行一定的证明手续要求。对于一个正常的市场,则投诉后再处理。谷歌在美国的图书馆事件,仅仅是对尚在版权期内,但作者联系不到的进行扫描,就被诉了多次,最后出巨资加上收入分成,成立一个基金:主要是补偿给作者和保护正版。
几年前,上海有一个襄阳路市场,与“北秀水”齐名,号称“南襄阳”,以买卖侵权水货著称,连我一个来自阿联酋的客户,到了上海都会问我这个市场的地址。这个市场被美国人多次点名。后来,上海的解决办法是,把市场关了。能把襄阳路市场关掉,固然可以说是上海市政府下的重手,其实,这个地方的地皮寸土寸,在房地产市场最热闹的时候,襄阳路市场关门,造楼!
解决百度的大规模侵权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当江湖上什么门派一股独大时,上头总是想要加以羁绊。或许,有一天人民搜索,盘古开天辟地,把百度劈了!什么兵器谱第一,都会成为浮云,因为,“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谷歌不是全球兵器谱第一吗,不也中刀逃走?
李书福说了,我们听政府的!
作者:斯律师
发于21世纪网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