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耳朵 by 咬耳朵 · 2028年11月11日 那斯雷丁当了大法官,有甲乙二人来打官司。甲说乙咬伤了他的耳朵,要求乙赔偿,乙却说没有他的事,那是甲自己咬的。那斯雷丁宣布休庭,然后回到休息室,用了一个钟头的时间,试图咬自己 的耳朵,结果只把自己的前额弄出一块青紫来。于是此案判决结果如下:如果甲的额头有一块青紫,那就是他自己咬的,否则就是乙咬的无疑! 来源:交易者社区 内涵段子 finnciti.ngnvip.com/category/neihanduanzi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