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科技巨头去开曼群岛做什么?…… – 交易者社区

中外科技巨头去开曼群岛做什么?……

这是B站、微博、知乎、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等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财报。

它们在各个战场打得不可开交,却在一个只有 6 万人的海岛上达成了奇妙的共存:

这就是不用交税,没有外汇管制,注册资本不限,保密性极强的“避税天堂”——位于加勒比海上的,开曼群岛。

你熟悉的国外巨头,也都在开曼群岛等地方注册过公司。

中外科技巨头如何玩转开曼群岛?中国公司去“避税天堂”干什么?

除了开曼群岛外,英属维京群岛(BVI),百慕大群岛……都是众所周知的资本乐园。如果一家国外公司跑去这些地方,那大概率是为了避税。

但直接设立一家空壳公司是不行的。比如只要美国政府认定在开曼群岛的公司属于符合条件的“受控外国公司(CFC)”,那股东们还是得乖乖交税。

所以为了科学利用开曼群岛,美国巨头们发明了更加高端复杂的避税技巧。其中曾经被广泛使用的一种,叫做“双层爱尔兰夹荷兰三明治”。

它的玩法十分精妙:

比如美国科技巨头 A 开发了一款软件,然后以 1 美元的价格,把它卖给自己在开曼群岛的子公司 B。

子公司 B 给这款软件重新估值为 100 美元,赚到 99 美元。

再以 100 美元的价格,把这款软件授权给巨头 A 在爱尔兰的另一家子公司 C。

接下来,C 会再将软件授权给荷兰的公司 D,D 再授权给爱尔兰的公司 E,由 E 负责出售,收到 100 美元。

最后爱尔兰的公司 E 将赚到的钱还给荷兰公司 D ,由 D 将赚到的钱返到开曼群岛。

请注意!在这个结构中,巨头 A 同时利用了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漏洞:

由于开曼群岛不收企业税,所以 B 公司的 99 美元利润,不用给当地交税;

根据当时的爱尔兰法律,C 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并通过荷兰作为中转,就相当于控制权和业务都在境外公司,不用给爱尔兰所得税;

如果让爱尔兰的公司把钱直接转回开曼群岛,需要支付 20% 的预扣所得税。

但如果是转给荷兰的公司,根据爱尔兰的法律规定,这属于欧盟成员国公司之间的资金转移,不用给荷兰交预扣所得税。

而利用美国的 check-the-box 规则,巨头A可以选择让爱尔兰的公司 E 和荷兰公司 D作为非公司的实体存在,三者之间的交易就不用给美国交税。

而在开曼群岛上的 B 公司虽然属于受控外国公司,但只要在母公司授权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和经营,那么获得的收入也可以不被计税。

所以这么一顿操作猛如虎,巨头 A 就可以放心地把钱留在海外,基本不用交税了。

当然实际执行中,巨头们设立离岸公司的地点,和搭建的具体结构会有所调整,但整体思路基本类似。

最先发明出这种高级玩法的,正是全球最具创新力的公司——苹果。

根据这份美国政府的备忘录,苹果在 2009 到 2011 年全球税前利润高达 380 亿美元,但只交了 2100万美元的税,税负比例只有 0.06%,你一个月工资 6000,交税比例都比这更高。

当然,当苹果表示自己并没有将钱藏在加勒比海的哪个岛上时,它也确实没说谎——因为当时苹果的钱都藏在英吉利海峡旁的爱尔兰岛。

在 2015 年之前,“双层爱尔兰”手法是许多美国科技巨头的主要避税手段。《连线》杂志曾制作了一张图表,展示了美国五大科技巨头如何利用类似的操作转移数百亿美元的利润。

那么,中国科技巨头们去开曼群岛也是为了避税吗?

那倒不是。

因为中国巨头们的业务基本都在国内,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把总部搬到开曼群岛,照样要交企业所得税。

它们去开曼群岛的真正目的,是要搭建一个能绕开监管的“VIE架构”,去海外上市,给公司融资。

VIE 的全称是「可变利益实体」,它能让境外公司通过拟定一系列协议的方式,控制在国内实际运营的公司。

比如这是 B 站近期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其中展示了 B 站的整体公司架构:

你会发现,B 站上市的主体,其实是这家设立在开曼群岛的公司。

它通过股权的方式,层层控制了位于上海的这两家公司。

请注意!接下来,这个名为“幻电科技”的公司并没有用股权的方式控制下面两家公司,而是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来实际控制这两家公司。

比如「独家合作协议」就规定,幻电科技是这两家公司的独家服务提供商,两家公司每年需要向幻电科技提供全部的净利润。

具体的协议还有很多,它们的目的都是确保 B 站位于开曼群岛的上市主体,在不直接控股这些企业的情况下,仍然能获得 B 站所有业务的实际控制权和利润。

那么,巨头们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搭建如此复杂的结构呢?

主要是为了绕开监管。

比如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这些领域想吸纳外资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而许多巨头,都或多或少涉及这些业务,甚至以此为主营业务。

比如B站营收中80%左右都是这类业务。

而跑到开曼群岛上搭建 VIE 架构,能让这些业务的运营主体在表面上仍然是不受外资影响的境内企业,但实际上又能拿到外国投资者的资金。

最早采取 VIE 架构这一玩法的中国公司,是新浪。当时新浪将自己拆分成一家做技术的外商企业,和一家做媒体与互联网业务的国内企业,再通过贷款、投票权、表决权等协议将两家公司绑定到一起,然后由这家技术公司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融资。

当然实际上,上市主体的主营业务和收入,都来自于媒体与互联网业务。

在世界的每个角落,这种资本与资本,以及资本与监管之间交流、摩擦、博弈,都永不停歇。开曼群岛等避税港,就是这些博弈中的一枚棋子。

在爱尔兰修复了法律上的 bug,特朗普降低了美国公司所得税率之后,“双重爱尔兰”的玩法失效。

科技巨头表示要洗心革面,把资金转回美国。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政策的变化,一些搭建了 VIE 架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如今又想回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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